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、长期和渐进的工作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要进一步简政放权,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。当前,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攻坚期,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打好这场攻坚战,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,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当前,我省行政审批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:
一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认识不足,重审批、轻监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。一些部门已习惯了传统的行政管理,一讲加强管理,往往首先采用行政审批方式。不少人仍认为“政府管理就是审批”、“不审批就无法掌握情况和实施监管”等。清理事项时,过多地强调自身管理的特殊性,该减的事项不愿意减。但对事项执行情况却关心不多,缺少必要的后续管理和监督,以致不少事项虽经审批也没能管住管好。
二是审批事项仍然较多,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。省本级政府虽然多轮清理,精简了不少行政审批事项,但目前省直各部门仍保留3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。不少市也仍有行政审批事项100—200项。政府对经济活动管得太细,有些行政审批事项打捆子项太多,带有变相行政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太多。政府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情,束缚了市场主体和个人创业的自主性、积极性。
三是审批流程仍然繁琐,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过高。据调查,我省有的餐饮类工商企业登记,涉及10余个部门、30多个办事环节,100多个工作日(包括公示、听证、环评、消防等环节),盖30多个章;有的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涉及近50个科室或二级机构,经历120多个环节,历时400多个工作日。如此繁琐的审批过程,不仅产生了巨大的行政成本,而且也影响了公共服务质量,已成为抑制投资创业活力的重要因素。
四是当前改革侧重于具体事项的清理,尚未真正走向法制化管理。判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不仅要看事项是否减少了,还要看是否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,是否有促进了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。前一阶段我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侧重点主要放在事项的清理上,对如何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、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、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等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。
因此,如何建立一套依法设立、运作高效、监督有力、公正透明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还需要做大量工作。为此,建议:
一、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,加大审批事项清理力度
尽量减少投资项目审批、生产经营活动审批、资质资格审批。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,一律取消审批;社会组织能参与承担的事项,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;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,一律下放市、县管理。坚决禁止以“红头文件”、登记备案、年检鉴定等形式变相增加行政审批事项。取消下放的事项既要保证数量,更要注重质量,确保减到实处、放出成效,真正实现为市场松绑,为企业减负,给群众让利。同时,加大对行政审批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行政审批原则上不得实行收费。目前,省本级政府部门仍有20%的事项实行了收费,应在清理、规范和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,实行严格的收支“两条线”、部门预算和“一费制”等收费管理制度,规范执收行为。
二、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再造流程,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科学设定与规范管理
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实施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,确保政府行为公开化、有序化和效率化。一是公布行政审批清单,严格实行行政审批“准入制”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,除目录内事项外,各部门一律不得审批。尽快向审批事项的“负面清单”管理方式迈进,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,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。二是确定标准化审批流程。统一编制审批事项规范运行的流程图和业务手册,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不必要的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,合理确定办理时限,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,降低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。三是规范和减少审批条件。减少和优化审批环节,从制度层面为投资主体松绑。
三、最大限度地创新服务模式,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和质量
一是推行行政审批“两集中、两到位”改革。市、县两级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,把分散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,实行“一个窗口受理、集中分办、同步审查、限时办结、统一送达”。二是改变传统线性递进、层层审批的工作方式,对项目审批核准等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、同步审批,推行联合图审、联合踏勘、联合验证、多证联办等有效做法,积极试行先批后审、先证后费改革,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多便利。三是推行网上审批,实行网上申报、受理、咨询和办复,加快推进省级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,尽快实现省、市、县三级联网联动审批。
四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,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行为
重视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,按照“市场主导、行业自律、政府监督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准入和退出机制,强化以信用和自律建设为重点的监管体系,逐步形成公开公平、竞争有序、收费合理、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,制定本行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及考评实施细则,依法加强对本部门管理范围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,积极探索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中介服务情况的实时监督,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。
五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,做到精简下放与有效治理的有机统一
一是坚持市场“宽进严管”的改革定位,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,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,改进监管方式,建立起功能完善、防控严密、执行高效的监管体系。对食品药品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等领域,要严格监管,管出实效,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构成强大震慑和约束力。二是建立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,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,定期通报审批事项办理情况,对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要严肃处理。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,对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独立评价,提高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。三是强化监察、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,鼓励支持新闻媒体、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开展外部监督,形成监管合力,增强监管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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